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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準號:DB37/533-2005
發布日期:2005-02-26
實施日期:2005-05-01
山東省環境保護局
山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發布
前言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山東省環境保護條例》,促進紡織染整工業的結構調整和技術進步,防治水污染,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由山東省環境保護局提出。
本標準由山東省環境保護局負責解釋。
本標準由山東建筑工程學院環境工程系負責起草,山東飛洋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參與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邢麗貞、陳文兵、楊義飛、孔進、張向陽、徐少昌。
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1 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山東省轄區內紡織染整工業企業的廢水排放管理,以及山東省轄區的紡織染整工業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驗收及其投產后廢水的排放管理。
本標準不適用于洗毛、麻脫膠、煮繭和化纖原料蒸煮等工序所產生的廢水。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 3097 海水水質標準
GB 3838 地面水環境質量標準
GB 4287 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GB/T 6920 水質 pH值的測定玻璃電極法
GB/T 7467 水質六價鉻的測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74 水質銅的測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鈉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水質銅的測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8 水質 銨的測定 蒸餾和滴定法
GB/T 7479 水質 銨的測定 納氏試劑比色法
GB/T 7481 水質銨的測定 水楊酸分光光度法
GB/T 7488 水質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測定稀釋與接種法
GB/T 11889 水質苯胺類的測定 重氮偶合比色法或分光光度法
GB/T 11901 水質懸浮物的測定 重量法
GB/T 11903 水質色度的測定 稀釋倍數法
GB/T 11914 水質化學需氧量(COD)的測定 重鉻酸鹽法
GB/T 16489 水質硫化物的測定 亞甲基藍分光光度法
GB/T 17133 水質硫化物的測定 直接顯色分光光度法
3 術語及定義
本標準采用以下術語及定義:
3.1 染整 dyeing and finishing
對紡織材料(纖維、紗、線和織物)進行以化學處理為主的工藝過程。染整包括預處理、染色、印花和整理。俗稱印染。
3.2 紡織品 textile
紡織工業產品,包括各類機織物、無紡織布、各種縫紉包裝用線、繡花線、絨線以及繩類、帶類等。
4 技術內容
4.1 紡織染整工業企業除執行本標準外,污染物排放總量還必須達到當地的總量控制的要求。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下水道的紡織染整工業企業廢水,應達到該污水處理廠本身確保達標排放所規定的進水標準。
4.2 標準分三時段執行,各時段標準分為A、B兩級。
4.3 直接排入GB 3838中Ⅲ類水域(水體保護區除外)和排入GB 3097中二類海域的污水執行標準Ⅲ的B級標準;GB 3838中Ⅰ、Ⅱ類水域和Ⅲ類水域中劃定的保護區,GB 3097中一類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現有以及將來在規定允許的水域所建排污口,都應按水體功能要求,實行污染物總量控制,以保證受納水體水質符合規定用途的水質標準。
4.4 標準值見表1。
表1 山東省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水質指標  | 標準Ⅰa  | 標準Ⅱb  | 標準Ⅲc  | ||||
Ad  | B d  | Ad  | Bd  | Ad  | Bd  | ||
最高允許排水量 (m3/百米布)e  | 2.2  | 2.0  | 1.8  | ||||
最高允許 排放濃度  | BOD5(mg/L)  | 30  | 25  | 30  | 20  | 25  | 20  | 
COD (mg/L)  | 170  | 100  | 130  | 80  | 100  | 60  | |
色度(稀釋倍數)  | 70  | 40  | 50  | 30  | 40  | 30  | |
SS(mg/L)  | 70  | 50  | 60  | 50  | 40  | 30  | |
pH值  | 6~9  | 6~9  | 6~9  | ||||
氨氮(mg/L)  | 15  | 15  | 15  | ||||
硫化物(mg/L)  | 1.0  | 1.0  | 1.0  | ||||
六價鉻(mg/L)  | 0.5  | 0.2  | 0.05  | ||||
銅(mg/L)  | 1.0  | 0.5  | 0.8  | 0.5  | 0.5  | ||
苯胺類(mg/L)  | 2.0  | 1.0  | 1.5  | 1.0  | 1.0  | ||
二氧化氯(mg/L)  | 0.5  | 0.5  | 0.5  | ||||
a第一時段:2005年5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執行標準Ⅰ; b第二時段: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執行標準Ⅱ; c第三時段:2011年1月1日起執行標準Ⅲ; d60%以上產品的生產過程中采用堿減量、機織布退煮漂、牛仔線漿染等工藝的企業執行A級標準;其它紡織染整企業執行B級標準。 e百米布排水量的布幅以914mm計;寬幅布按比例折算。  | |||||||
5 監測
5.1 采樣點
采樣點應在企業廢水排放口(六價鉻在車間或車間處理設施排出口采樣),排放口應設置廢水水量計量裝置和永久性標志。
5.2 采樣頻率
按生產周期確定監測頻率,生產周期在8h以內的,每2h采集一次,等比例采樣;生產周期大于8h的,每4h采集一次,等比例采樣。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按日均值計算。
5.3 排水量
排水量不包括冷卻水及生產區非生產用水,其最高允許排水量按月均值計算。
5.4 統計
企業原材料使用量、產品產量等,以法定月報表或年報表為準。
6 測定
本標準采用的測定方法見表2。
表2 污染項目測定方法
序號  | 項目  | 測定方法  | 方法標準  | 
1  | BOD5  | 稀釋與接種法  | GB/T 7488  | 
微生物傳感器快速測定法  | HJ/T 86  | ||
2  | CODCr  | 重鉻酸鹽法  | GB/T 11914  | 
3  | 色度  | 稀釋倍數法  | GB/T 11903  | 
4  | SS  | 重量法  | GB/T 11901  | 
5  | pH值  | 玻璃電極法  | GB/T 6920  | 
6  | 氨氮  | 蒸餾和滴定法  | GB/T 7478  | 
納氏試劑比色法  | GB/T 7479  | ||
水楊酸分光光度法  | GB/T 7481  | ||
7  | 硫化物  | 亞甲基藍分光光度法  | GB/T 16489  | 
直接顯色分光光度法  | GB/T 17133  | ||
8  | 六價鉻  |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 GB/T 7467  | 
9  | 銅  |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鈉分光光度法  | GB/T 7474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GB/T 7475  | ||
10  | 苯胺類  | 重氮偶合比色法或分光光度法  | GB/T 11889  | 
11  | 二氧化氯  | 連續滴定碘量法  | GB 4287附錄A  | 
7 標準實施監督
本標準由各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監督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