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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設項目環境監理報告》編寫技術要求(試行)
簡要介紹項目的業主、規模、投資、建設地點、占地面積、建設周期、環評、設計等基本信息。
簡要介紹環境監理工作的承擔單位、現場監理時間、過程等。
(1)環境監理實施方案及批復文件;
(2)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批復文件;
(3)與項目相關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
(4)與項目相關的技術標準和技術規范;
(5)建設項目的工程技術資料;
(6)環境監理的其他依據。
說明環境監理的范圍和時段,可采用圖(表)表述。
列表說明建設項目的工程內容,包括主體工程、輔助工程、公用工程、儲運工程及環保工程等。
如建設項目屬于技術改造、改擴建項目,應說明建設項目與現有工程的依托關系,并明確“以新帶老、總量削減”、“淘汰落后生產設備、等量替換”等具體要求。
(1)施工期
說明項目施工期的主要環境影響因素。
(2)運營期
說明項目的主要產品、原輔材料的名稱及用量、生產工藝流程及排污節點、主要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量、主要環境污染治理設施及處理流程、污染物最終去向。
給出主要環境污染治理設施分布圖,標明主要噪聲源、大氣污染物排放源、廢水外排口。
采用圖(表)表述建設項目建設地周圍的環境保護目標,包括受納水體、大氣敏感點、噪聲敏感點、固體廢物可能造成的二次污染保護區等,并說明廠界與周圍環境保護目標的相對位置及距離。注意補充環評報告遺漏的環境保護目標、項目實施期間環境保護目標的變化情況。
(1)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關于環境保護的主要要求
(2)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的主要要求
給出環境管理體系框架圖。
介紹業主單位在項目建設過程的環保管理情況。
介紹環境監理單位在項目建設過程對業主單位、施工單位環境管理體系的建立、執行的監督和檢查情況。
介紹施工單位在項目建設過程的環保管理情況。
列表給出工作內容和工作量,對比說明環境監理實施方案的落實情況。
總結巡視檢查、旁站監理、現場記錄、利用環境監測數據與現場監測、發布文件指令和環境監理工作會議、環境保護宣傳、污染事故處理、建設內容變更情況等工作內容和工作量。
總體說明施工期環境污染控制及生態保護與修復監理的過程、采取的措施和效果及存在問題。
(1)污染源及主要污染物;
(2)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包括布局);
(3)環境監理方式及效果。
說明污水達標排放、綜合利用、節水等情況;水環境的保護情況。
(1)污染源及主要污染物;
(2)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包括布局);
(3)環境監理方式及效果。
說明大氣污染源達標排放情況;環境空氣的保護情況。
(1)高噪聲源;
(2)采取的噪聲控制措施(包括布局);
(3)環境監理方式及效果。
說明施工場界噪聲達標情況;聲環境敏感點的保護情況。
(1)固體廢物來源、種類(分一般固體廢物、生活垃圾和危險廢物)、數量;
(2)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包括布局),說明固體廢物臨時堆場及永久性貯存處理場類型、位置、防滲措施、運行管理情況;
(3)環境監理方式及效果。
關注貯存處理場造成的土壤、地下水的二次污染。
(1)說明臨時占地的類型、數量是否符合規定和臨時占地的恢復情況;
(2)動植物資源、植被及植物破壞情況,采取的植被及植物保護措施;國家及省級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和古樹名木的保護措施;
(3)環境監理方式及效果。
如項目涉及國家及省、市級重點保護文物單位、航運、交通、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水源地、移民安置、人群健康等時,應參照5.1-5.5條的要求,分別說明。
說明項目施工期在環境保護教育與宣傳方面做的工作。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工程設計提出的環保措施,列表對比說明落實情況。
(1)主要污染源及分布;
(2)采取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包括污水處理規模與處理工藝、水綜合利用和節水措施、排污口的規范化);
(3)環境監理方式及效果。
(1)主要污染源及分布;
(2)采取的廢氣污染防治措施(包括廢氣處理規模與處理工藝、排氣筒的規范化);
(3)環境監理方式及效果。
(1)主要噪聲源及分布;
(2)采取的噪聲污染控制措施(包括建筑隔聲、減振、聲屏障等);
(3)環境監理方式及效果。
(1)固體廢物來源、種類(分一般固體廢物、生活垃圾和危險廢物)、數量;
(2)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包括布局),說明固體廢物臨時堆場及永久性貯存處理場類型、位置、防滲措施、運行管理情況;
(3)環境監理方式及效果。
關注貯存處理場造成的土壤、地下水的二次污染。
(1)野生動植物保護設施、生態修復措施的實施情況;廠區綠化及異地補償綠化落實情況;
(2)水環境保護措施(包括分層取水、生態流量保證措施等);
(3)環境監理方式及效果。
技術改造、擴建項目應說明原有工程改造或新建環保設施達到“總量削減”;淘汰落后生產設備滿足“等量替換”等的執行情況。“以新帶老”設施的實施情況。
環境應急預案及環境應急設施、移民搬遷及安置區環境污染控制工程建設情況、綠化防護措施等。環評批復衛生防護距離的落實,變更及處理情況。
按環境監理實施方案的要求,說明環境監測落實及監測結果。包括施工期公眾投訴的環境監測。
介紹環境監理內部監測情況,施工期環境監測情況;如無內部監測、無施工期環境監測,本節可省略。
建設單位對公眾參與調查意見承諾的落實情況。公眾投訴及處理結果。
依據監理結果、環境管理檢查結果,綜合分析施工期廢水、廢氣排放、廠界噪聲等達標情況;與主體工程配套建設的環境污染防治與環境保護設施的“三同時”執行情況;明確給出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試生產的結論。
應針對環境監理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重點是:
(1)未執行“以新帶老、總量削減”、“淘汰落后生產設備、等量替換”等要求,拆除、關停落后設備;
(2)選用的環境污染治理設施未達到原環評或設計的指標要求;
(3)環境污染治理設施、監測設備及排污口未按規范安裝和建成;
(4)環境保護敏感區的環境質量未達到國家、地方標準或環評預測值;
(5)未按環評要求建成危險廢物填埋場或交由處理危險廢物的單位不具備相應資質;
(6)未完成環保移民搬遷安置。
1、建設項目地理位置圖
2、建設項目平面布置圖
3、環評批復文件及變更批復文件
4、環境保護目標分布圖
5、環境保護設施布設圖
6、環境監理成果清單
7、其他